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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202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

发布时间:2026-01-12

(2025.01.01-2025.12.31)

各位会员、理事:

本会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规定和财务制度,切实加强财务管理,达到勤俭办会、量力而行的目标,现按协会章程等规定将本会2025年1月-2025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如下,请审议。

一、财务收入

总收入为750,737.44元。其主要构成为:会员费收入749,500.00元,其他收入1,237.44元。

二、财务支出

协会总支出为979,958.19元。

(一)开展业务活动直接成本支出4,185.00元。其中证书制作费4,165.00元,印制费20.00元。

(二)协会的日常开支918,328.97元。主要是包含人员及公用开支,具体包括:人员开支616,358.82元(含工资、医社保、残保金等),房租水电和物业费支出185,578.54元,办公场地修缮工程支出67,279.00元,办公费支出28,188.34元,会员费支出6,000.00元(协会作为会员单位向其他组织缴纳的会费),差旅费支出4,819.51元,协调日常年费2,500.00元,折旧费用6,707.59元,固定资产清理521.00元,银行手续费320.40元,印花税55.77元。

(三)企业所得税支出536.22元。

(四)党建费用支出56908.00元,主要是包含党建提升工程、主题党日活动横幅等开支。

三、经费结余

(一)银行存款

2024年12月31日,银行存款结余资金为1,819,299.92元。

截止2025年12月31日,银行存款结余资金为1,618,113.62元。

(二)净资产结余

协会无限定性净资产,截止2024年12月31日,非限定性净资产为1,864,785.26元。

截止2025年12月31日,非限定性净资产为1,635,564.51元。

四、财务监督管理

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全省性建设类社会组织管理规定》(闽建法〔2023〕15号)和《全省性建设类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指引》等规定,本会依法设置账簿,规范财务核算;依法设立银行账户,规范银行账户资金管理;加强收费管理,规范收费行为;加强费用管理,规范经费开支;加强资产管理,确保资产安全完整;规范财务档案和票据管理。本会进一步完善差旅费、会议费等相关财务制度。

本会接受监事会的监督,接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,以及福建省民政厅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监督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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